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2-028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或“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就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分别在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机构 开户主体 账号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 凌云光 23002600684;23002616947
1 关村支行
721000248;72100050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721000552;721009777;
2 京成府路支行 凌云光 721009769;721009850;
721009082;721009785;
721009793;721009595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
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经管理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并在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利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