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23,460,108.60 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拟以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600 万元(含
税),占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31.70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阅,并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