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2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 1300 号创新大厦 14 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4,628,51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4,628,51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5.785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5.785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坤明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董事杨家应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罗雪滨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3、 董事会秘书张必辉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其中公司副总经理谢振刚先生以视频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4,628,512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4,628,512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4,628,512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4,628,512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4,628,512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4,628,512 100 0 0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4,628,512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5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78,512 100 0 0 0 0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278,512 100 0 0 0 0
票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至议案 6 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
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 5 和议案 7 对中小投资
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军利、殷庆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
报备文件
(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
〇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