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0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66,044,225.18 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880 万元(含
税)。2020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阅,并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