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4-013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 8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普通股股东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003,131,66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003,131,66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75.792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79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经第八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
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张璇律师、李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生,董事、
总裁李虹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履行请假程序,为保障会议的有
序推进,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国屹先生主
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10 人,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
生,董事、总裁李虹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履行请假程序;
2、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国屹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
分高管、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张璇律师、李信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002,674,159 99.9543 427,551 0.0426 29,957 0.0031
2、 议案名称: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002,685,823 99.9555 433,344 0.0431 12,500 0.0014
3、 议案名称: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002,603,323 99.9473 510,887 0.0509 17,457 0.0018
4、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002,677,643 99.9547 433,344 0.0431 20,680 0.0022
5、 议案名称: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普通股 1,002,698,323 99.9568 433,344 0.0432 0 0.0000
6、 议案名称:2024 年度投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002,698,323 99.9568 414,575 0.0413 18,769 0.0019
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002,572,459 99.9442 504,876 0.0503 54,332 0.0055
8、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23,716,177 99.6509 433,344 0.3491 0 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持股5%以上普 878,982,14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 1%-5%普 93,897,15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 29,724,024 98.2535 510,887 1.6887 17,457 0.0578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10,827,268 99.8623 14,923 0.1377 0 0.0000
股东
市值 50 万以 18,896,756 97.3548 495,964 2.5551 17,457 0.0901
上普通股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3 2023 年度利润 123,621,177 99.5744 510,887 0.4115 17,457 0.0141
分配方案
关于聘任公司
7 2024 年度审计 123,590,313 99.5495 504,876 0.4066 54,332 0.0439
机构的议案
8 关于预计 2024 123,716,177 99.6509 433,344 0.3491 0 0.000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第 3、7、8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华润集团(微电子)有限公司对议案 8 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璇、李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