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1-041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修改《公司章程》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9 月 13 日,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所在地法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经第六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作相应修改和补充。
主要内容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七十七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第七十七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根据本章程细则的规定就 股东大会根据本章程细则的规定就选举董
选举董事进行决议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事进行决议时,可以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章程(2021 年 9 月修订)》。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