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授予日)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性股票总量 首次授予时公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徐耀增 中国 董事 6.50 2.95% 0.08%
2 邹敏 中国 副总经理、董 3.50 1.59% 0.04%
事会秘书
3 杨龙 中国 财务总监 5.00 2.27% 0.06%
二、核心技术人员
1 吴小伟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50 2.95% 0.08%
2 李朝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00 2.73% 0.07%
3 杨家卫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00 2.27% 0.06%
4 饶品凤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00 2.27% 0.06%
5 欧阳博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00 2.27% 0.06%
三、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143.85 65.39% 1.67%
励的其他人员(52 人)
四、预留部分 33.65 15.30% 0.39%
合计 220.00 100.00% 2.5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5、上表中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