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涂从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总经理在 2022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涂从欢 2023 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董事涂从欢为关联人,
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董事张晓光 2023 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董事张晓光为关联人,
回避表决。
3、关于公司董事徐耀增 2023 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董事徐耀增为关联人,
回避表决。
4、关于公司董事田志伟 2023 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董事田志伟为关联人,
回避表决。
5、关于公司董事黄劲业 2023 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董事黄劲业为关联人,
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涂从欢 2023 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高级管理人员涂从欢
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畏 2023 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邹敏 2023 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龙 2023 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内部有效地实施,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对外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对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盘活银行存款,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积极影响。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制度的制定有利于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股份变动的管理。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董事徐耀增为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