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4-010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9 号),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0.56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1,327.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332.4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994.5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8 月 14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52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18,267.83 万元,2021 使用募集资金 14,819.65 万元,
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958.23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197.63 万元,其
中:使用募集资金 3,663.52 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534.1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70,107,448.14 元,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余额为107,448.14 元,购买定期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余额 17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及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签订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70,107,448.14元,其中存储于 7 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7,448.14 元,购买定期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余额 170,000,000.00 元。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 3602090729200396078 11,697.00
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9550880218297800265 2,406.79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 44050147090109327401 -
发区支行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120907471810402 -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667873537223 4,540.15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44050147090100001377 5,165.05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 3602090729200472322 83,639.15
合计 107,448.14
2.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及理财
产品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产品名称 类型 投资金额(元)
中国银行广州科学城支行 105212389700-单位人民币三可转让大额存单 50,000,000.00
年 CD-9
中信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中 信 银 行 单 位 大 额 存 单可转让大额存单 20,000,000.00
210010 期
中国银行广州科学城支行 105212354200-单位人民币三可转让大额存单 10,000,000.00
年 CD-4
中国银行广州科学城支行 105212354200-单位人民币三可转让大额存单 10,000,000.00
年 CD-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CMBC20220110 可转让大额存单 10,000,000.00
江新城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CMBC20220110 可转让大额存单 10,000,000.00
江新城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CMBC20220337 可转让大额存单 10,000,000.00
江新城支行
广州银行天河支行 CK010500100 可转让大额存单 10,000,000.00
中信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A00620220147 可转让大额存单 3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CMBC20230148 可转让大额存单 10,000,000.00
江新城支行
合计 170,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49,243.34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
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7,000.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产品名称 类型 投资金额(元) 购买日 到期日 是否赎回
中国银行广州科学105212389700-单
城支行 位 人 民 币 三 年可转让大额存单 50,000,000.00 2022/7/11 2025/7/11 否
CD-9
中信银行广州海珠中信银行单位大可转让大额存单 20,000,000.00 2022/7/20 2024/1/4 否
支行 额存单 210010 期
中国银行广州科学105212354200-单
城支行 位 人 民 币 三 年可转让大额存单 10,000,000.00 2022/11/18 2025/11/18 否
CD-4
中国银行广州科学105212354200-单
城支行 位 人 民 币 三 年可转让大额存单 10,000,000.00 2022/11/18 2025/11/18 否
CD-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珠江新城CMBC20220110 可转让大额存单 10,000,000.00 2022/12/9 2025/1/27 否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珠江新城CMBC20220110 可转让大额存单 10,000,000.00 2022/12/9 2025/1/27 否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