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回购基本情况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骄成超声”或“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2.56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出售部分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无法实施或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宏建先生
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2024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条件。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符合《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有关董事会召开时间和程序的要求。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确保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2、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
3、 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02.56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97.50 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 11,480 万股的0.8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02.56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48.75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
回购用途 测算回购数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实施期限
量(万股) 的比例(%) 额(万元)
用于维护公 自董事会审议
司价值及股 出售 48.75~97.50 0.42~0.85 5,000~10,000 通过最终股份
东权益 回购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3个月
注: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2.5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以公司管理层实施股份回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 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
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102.56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 48.75 万股至
97.5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2%至 0.85%,预计公司股本结构 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金额) (按回购上限金额)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90.93 48.70 5,639.68 49.13 5,688.43 49.55
无限售条件股份 5,889.07 51.30 5,840.32 50.87 5,791.57 50.45
总股本 11,480.00 100.00 11,480.00 100.00 11,480.00 100.00
注:以上数据未考虑转融通的股份情况,上表中关于本次回购前的股份数为公司截止
2024 年 2 月 1 日的数据。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
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流动资产约 20.19 亿元,总资产
约 21.4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 17.60 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4.95%、4.65%、5.68%,占比较低。 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 价款。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