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4-051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75.8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258.6404 万股的 0.725%。其中,首次授予 140.7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258.6404 万股的0.58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35.1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258.6404 万股的 0.145%,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期激励机制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简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以 36.7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22 名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授予 52.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以 36.73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 24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3.6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截至目前,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已归属,归属股票数量 40.7533 万
股(调整后),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已归属,归属股票数量 58.5426 万股
(调整后),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1 日。其他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
未归属。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简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以 85.1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85 名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授予 38.9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 59.66 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 34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3.4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截至目前,前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未进行归属。
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互相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75.8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258.6404 万股的 0.725%。其中,首次授予 140.70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258.6404 万股的 0.58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35.1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258.6404 万股的 0.145%,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3.7856 万股(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7.4556 万股(调整后),共已作废 37.5585 万股,共尚有143.6827 万股在有效期内。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6.342 万股(调整后),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 18.816 万股(调整后)。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175.87 万股,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 414.710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258.6404 万股的 1.7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187 人,约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底员工总数 3,633 人的 5.15%。根据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时间长短,本次
计划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 153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 34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注:以 2024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计算入司时间,第一类激励对象为入司两年以上(含两
年)的员工,第二类激励对象为入司两年以下的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后续实际发展情况而定。
2、以上激励对象含外籍员工,该部分外籍员工成为激励对象的原因在于: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海外市场,经过多年的境外市场开拓,公司已经在欧洲、澳洲、
亚洲、南美和非洲等主流市场建立了稳定的业务渠道,因此吸引、稳定外籍优秀
的销售人才是公司海外业务保持持续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被纳入激励对象的外
籍员工任职于国外市场维护、开发等关键岗位,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等方面有重要
作用;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
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将该部分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具备
必要性、合理性。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
(万股)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方刚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50 1.99% 0.014%
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中新旭德董
2 卢进军 中国 事兼总经理、核心 1.40 0.80% 0.006%
技术人员
董事、广德子公司
3 胡骞 中国 董事长、智慧能源 1.12 0.64% 0.005%
事业部总经理
4 都进利 中国 财务总监 1.40 0.80% 0.006%
5 王银超 中国 董事会秘书兼法务 1.40 0.80% 0.006%
总监
6 黄榜福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售 1.05 0.60% 0.004%
后服务部技术专家
小计 9.87 5.61% 0.041%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81人) 130.83 74.39% 0.539%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87人) 140.70 80.00% 0.580%
三、预留部分 35.17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