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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5

固德威: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26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9)。


  3、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4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4、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调整说明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总股本 8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后,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7.93-1.20=36.73 元/份。

  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88,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3,2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向12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2.4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该 12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2.40×(1+0.4)×(1+0.4)=102.7040 万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向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3.65
万股,该 24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3.65×(1+0.4)×(1+0.4)=26.7540 万股。

  (2)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36.73-1.2)÷(1+0.4)-1.6]÷(1+0.4)=16.98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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