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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6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10.00万份;

  ●行权价格:20.719元/份;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65人;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自主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行权实施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制定并实施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合计向激励对象授予 809.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 21.00 元/份,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坏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3 年 8 月 25 日至 2023 年 9 月 3 日,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7)。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9 月 12 日
为授予日,向 1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9.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1.00 元/份调整为 20.719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23名离职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90,000份;同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期权计划约定内容

  1  授予日期          2023 年 9 月 12 日

                        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2  等待期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
                        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  实际授予数量      809.00 万份

  4  实际授予人数      188 人


  5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 0 万份

      余数量

  6  行权价格          20.719 元/份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13日,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前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90,000份不得行权,拟由公司进行注
 销。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有效期权数量合计2,100,000份,持有对
 象合计165人。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9月12日,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
 个月、36个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等
 待期已于2024年9月11日届满。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左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述情形,满足本项行权条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截至目前,激励对象未发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生左述情形,满足本项行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相较于 2022 年,公司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增长率(A)达到目标值 30%(Am),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剔的净利润增长率(B)达到目标值 30%(Bm)。当考核指标 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为
出现 A≥Am 或 B≥Bm 时,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100%,当 33.48%,满足本项可行权
考核指标出现其他情况按照《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比例为 100%的行权条
(草案)》相关规定执行。                            件。

(四)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65 名激励对象的年度绩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施。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较好”、满 足本项可行权比例为“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 100%的行权条件。
例分别为 100%、95%、90%、80%、0%。

    注: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额度×公司层面可

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综上所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