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彰化路 2 号普门科技一号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普通股股东人数 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70,236,18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70,236,1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63.34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3.3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先成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红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李大巍先生、邱亮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8,176,626 98.6233 672,475 1.3767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
议案 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
2.01 《关于选举刘先成先生为公司第 270,035,982 99.9259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胡明龙先生为公司第 270,035,982 99.9259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曾映先生为公司第三 270,035,982 99.925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李大巍先生为公司第 270,035,982 99.9259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 《关于选举项磊先生为公司第三 270,035,982 99.925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6 《关于选举王红女士为公司第三 270,035,982 99.925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
议案 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
3.01 《关于选举蔡翘梧先生为公司第 270,035,982 99.9259 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杨光辉先生为公司第 270,035,982 99.9259 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邹海燕先生为公司第 270,035,982 99.9259 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
议案 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
《关于选举刘敏女士为公司第三
4.01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270,035,982 99.9259 是
案》
《关于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三
4.02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270,035,982 99.9259 是
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8,176,626 98.6233 672,475 1.3767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
2.01 《关于选举刘先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68,542,939 99.7087
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胡明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68,542,939 99.7087
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曾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68,542,939 99.7087
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李大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68,542,939 99.7087
立董事的议案》
2.05 《关于选举项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68,542,939 99.7087
董事的议案》
2.06 《关于选举王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68,542,939 99.7087
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
3.01 《关于选举蔡翘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68,542,939 99.7087
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杨光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68,542,939 99.7087
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邹海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68,542,939 99.7087
董事的议案》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 - - - - -
议案》
4.01 《关于选举刘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68,542,939 99.7087
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68,542,939 99.7087
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 1-4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刘先成、胡明龙、曾映、王红、项磊、刘敏、杨军、彭国庆、厦门瀚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乔川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 1 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黎晓慧、徐亦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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