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4,793,644.8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 元(含
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22,200,000 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664,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50.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0 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