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4-025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4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孙晓南先生
(二)非独立董事:孙晓南先生、范志文先生、华晓东先生、罗锋先生、李强先生、邓明喜先生、于莫先生
(三)独立董事:朱荣先生、沈连丰先生、李秉成先生、张素华女士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其中朱荣先生、沈连丰先生、李秉成先生、张素华女士任期至 2027年 4 月 20 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上述人员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17)。
二、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孙晓南 范志文、李强、朱荣、沈连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沈连丰 朱荣、华晓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李秉成 张素华、罗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素华 李秉成、华晓东
其中,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存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李秉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上述
委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17)。
三、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李汉兵先生
(二)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李汉兵先生、吕荣荣女士、武力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杨耀庭先生、张祖禹先生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17)。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志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田宇兴先生、朱宇霞先生、李凯钢先生、孙韶辉先生、余道敏先生、张京红先生、王新民先生、于继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张京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其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简历详见附件。
五、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章怀柯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张京红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章怀柯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7-87694415
电子邮箱:ir@cictmobile.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谭湖二路 1 号
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谢德平先生、马红霞女士、丁麒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德平先生、马红霞女士、丁麒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对谢德平先生、马红霞女士、丁麒铭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范志文,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
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2001 年 6 月至 2010 年 1 月历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国内市场总部产品行销部副经理、光网络产品部 MSTP 产品线经理、光网
络产品部产品拓展部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光网络产品部副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网络产出线副总裁并兼任市场部总经理;2014 年 1 月 2016 年 6 月任烽火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产出线总裁;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烽火通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产出线总裁,兼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 年 4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4 年 4 月
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范志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志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田宇兴,男,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
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 4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邮科院系统部第六研究室工程
师;1998 年 12 月至 2005 年 3 月历任公司职员、研发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200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田宇兴先生通过持有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91%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宇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宇霞,男,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
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 4 月至 2000 年 2 月任邮科院系统部工程师、系统部一
室课题负责人、系统部十室主任;2000 年 2 月至 2005 年 10 月历任烽火通信技
术咨询审核部经理、传输产品部副总经理、软件产品部总经理、光网络产品部
副总经理;2005 年 10 月至 2021 年 8 月历任邮科院北京分院院长、北京北方烽
火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大唐移动副总经理;
2010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朱宇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宇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凯钢,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经济师,
本科学历,硕士学位。1992 年 8 月至 1993 年 8 月任哈尔滨电信局工程公司机务
员,1993年8月至1998年10月历任黑龙江省通信开发总公司市场部经理助理、
市场部副经理;1998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邮科院市场部哈尔滨办事处副主
任;1999 年 12 月至 2005 年 6 月历任烽火通信办事处主任、国内销售部市场总
监;2005 年 6 月至 2012 年 4 月历任武汉烽火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
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公司副总
裁;2014 年 1 月至 2018 年 10 月历任邮科院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主任;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中国信科战略与规划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副主
任;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凯钢先生通过持有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0.80%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凯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韶辉,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
博士研究生学历,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博士后工作站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
士后。1994 年 7月至 1996 年 7 月任广东江门蓬波电子集团助理工程师;2006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大唐移动系统与标准部副总工程师;2011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电科院无线移动创新技术中心总工程师;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4 月
任大唐移动副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韶辉先生通过持有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71%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韶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