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新益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553.36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5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4.79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68.6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226.13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1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4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以及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3),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拟使 调整后 截至 2022
项目投 用募集 使用募 实施主 年 6 月 30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总额 资金投 集资金 体 日累计投入
入金额 投入金 金额
额
1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 43,095.08 31,095.08 28,376.08 中山新 13,489.87
建项目 益昌
2 新益昌研发中心建 12,103.65 12,103.65 12,103.65 公司 -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3,746.40 公司 3,746.40
合计 67,198.73 55,198.73 44,226.13 - 17,236.27
注:中山新益昌指中山市新益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9)。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用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1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2 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一方面是用于公司生产资源转移,引进先进的机器设备与高素质且经验丰富的生产相关人员,打造成为自动化水平更高、空间结构布局更合理、清洁环保的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工艺水平;另一方面用于公司规模扩张增加生产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奠定基础。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因国内新冠疫情反复,为配合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公司物流运输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厂房建设、设备引进等工作进度不及预期,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新益昌智能装备项目已经具备初步生产使用条件,正在积极推进项目进展和相关资质文件落实。
2、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建设公司研发中心,打造一个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智能制造装备特别是 LED 和半导体封装、电容器老化测试设备以及锂电池设备等领域的研发平台,提升公司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应用研发能力,拓宽公司产品领域。
受疫情和经济环境多因素影响,拟购置区域内的写字楼供求状态及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找到符合募投项目定位的合适价位及面积的写字楼。公司将综合考虑未来的发展规划、后续项目建设、使用效果等因素,尽快寻找更加契合募投项目的写字楼进行购置。
综上所述,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