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为 15,000.00万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新益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53.36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4.79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68.6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226.13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3-21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益昌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新益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实际募集资金净 实施主体
(万元) 额投资金额(万元)
1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 43,095.08 28,376.08 中山新益
昌
2 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103.65 12,103.65 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3,746.40 公司
合计 67,198.73 44,226.13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9,000.00 万元(含本数)的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截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9,000.00 万元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中的15,000.00 万元(含本数)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的 15,000.00 万元(含本数)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