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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83: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688383: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为9,000.00万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于2021年3月23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53.36 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4.79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68.6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226.1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1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益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4,226.13万元低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5,198.73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  原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使用募

 号      项目名称          额      资金投入金额  集资金投入金  实施主体

                                                          额

 1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    43,095.08      31,095.08      28,376.08  中山新益

    项目                                                              昌

 2  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    12,103.65      12,103.65      12,103.65    公司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3,746.40    公司

          合计              67,198.73      55,198.73      44,226.13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中的9,000.00万元(含本数)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的9,000.00万元(含本数)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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