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3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当前宏观环境、资本市场以及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等多方面影响,若继续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之配套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后续公司将根据外部市场环境适时推出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能有效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中长期利益相结合的激励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有关公告及文件。
202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 年 3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当前宏观环境、资本市场以及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等多方面影响,如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之配套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尚未生效,未完成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亦未实际获得激励股份,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会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及稳定性。后续,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并根据外部市场环境择机推出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能有效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中长期利益相结合的激励计划,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之配套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未经股东会审议,本次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激励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及稳定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本次终止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终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