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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奥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60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26.50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拟确定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向 1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可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激励对象鞠建宏先生参与股票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因董事长鞠建宏、董事周健华和董事邓少民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关联方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鞠建宏先生参与股票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8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方志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8 月 17 日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53)。

  4、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鞠建宏先生参与股票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4-055)。

  5、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董事长鞠建宏、董事周健华和董事邓少民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关联方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并以授
予价格 9.58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

  2、授予数量:726.50 万股

  3、授予人数:168 人

  4、授予价格:9.5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根据归属对象的不同,分为四类,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类授予对象:除董事、高管外曾给公司做出过卓越贡献的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入职的员工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    6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    2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    2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第二类授予对象:除第一类归属对象外,2022 年 5 月 31 日前入职的员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    3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    3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    4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第三类授予对象: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入职的员工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    3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    3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60个月    4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第四类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管与 2023 年 6 月 1 日后入职的新员工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    3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60个月    3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  自授予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72个月    40%

    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