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4-015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21,948,515.62 元,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647,509,848.39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 2023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
日,公司总股本 400,365,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770,000股后的股本 399,595,000 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99,898,750.00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事
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预案兼顾了股东回报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符合修订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修订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及相关 审议程序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