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6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出具《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
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200.00 万股,发行
价格为 16.7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69,1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0,029,726.4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9,130,273.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出具了
中汇会验[2020]55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华光新材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5,713.26 万元,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5,323.23
万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331.69 万元,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505.63
万元,2024 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 1,955.96 万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4,742.00 万元,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余 855.04 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1,013.82 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5.71 万元(包括现金管理余额以
及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 渚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勾庄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创园 支行、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5.71 万元(包括现金管理余额以
及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
司杭州良渚支行 1202054229000066430 13.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3301040160016300066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湖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50161749100001013 募集资金专户 32.71
司杭州勾庄支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571904642310806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州解放支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8110801014102033554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州海创园支行 -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 201000254001236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行股份有限公司良渚支行 -
合 计 45.7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附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每月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
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
继续使用不超过 7,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华光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
额为 4,742.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光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
额存单均已赎回。
2024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投资产品。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形。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
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53.6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实际结余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855.04 万元。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