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9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 10日、2022年 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2-059)。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截止2023年7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506,230股,占公司总股本88,747,520股的比例为0.5704%,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20.07元/股,最低价为16.1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38,574.2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