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7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系:2022年度,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146,0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4,936,907.6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同时,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3年将继续加大在新赛道的研发及市场开拓的投入,经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证公司稳定的现金流及可持续发展,并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决定除上述2022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18,243.9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615,476.1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71,791,175.20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3,704,325.42元。
为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及2022年11月9日召开相应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连续两次实施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146,0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4,936,907.60元,视同2022年度现金分红34,936,907.60元。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3年将继续加大在新赛道的研发及市场开拓的投入,经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证公司稳定的现金流及可持续发展,并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决定除上述2022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项目投资相关资金需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也随之增长,为确保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以应对经营风险并稳健增长,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本支出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