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7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 4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金李梅女士《关于提议杭州华光焊接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金李梅女士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金李梅女士
2、提议时间:2022年4月2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金李梅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 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3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652,173股至1,304,34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4%至1.48%。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金李梅女士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目前在回购期间无增持计划,后续如有增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金李梅女士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