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8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
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682,069.06 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7元(含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88,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 19,976,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88%,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华光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综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