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5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2020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
永祥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胡永祥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光新材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光新材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华光新材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光新材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