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4-007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 19 层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等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参加董事共计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轩景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冯晓东、李斌、赵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斌、冯晓东、赵毅)。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治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六)《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涉及委员利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9 票。(因涉及董事利益,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委员王艳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因涉及董事利益,
关联董事轩景泉、王艳丽、詹桂华、马晓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