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4-012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
分 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楠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本公司、长春高新等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博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本公司、百克生物等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秀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有长春燃气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
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拟收取审计费用 3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元,共 40 万元,与
上一期持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收费原则系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评估,认为其可以满足公司审计业务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