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4-005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来德”)于 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0.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284,2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5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4,042,3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3,803,993.63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0,238,400.37 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58 号)。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号 金金额
1 年产 10,000 公斤 AMOLED 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 60,059.90 45,900.00
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
2 新型高效 OLED 光电材料研发项目 14,715.00 14,715.00
3 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 7,115.00 7,115.00
合计 81,889.90 67,730.00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年产 10,000 公斤 AMOLED 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 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及“新型高效 OLED 光电材料研发
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9 月调整至 2023 年 9 月。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9 月调整
至 2024 年 9 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公告。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号 金金额
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200.00 34,200.00
2 设立吉林 OLED 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500.00 500.00
3 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 2,900.00 2,900.00
4 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 2,000.00 2,000.00
开发项目
合计 39,600.00 39,600.00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1,4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1,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1,4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 OLED 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900 万元投资建设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审议批准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将要到期,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 0.5 亿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
时,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产品,确保募集资金安全。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