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3-066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或“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专户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9,055.58万元(包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4,951,599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8.4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456,033.5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468,433.2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987,600.33 元。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到账,2023 年 8 月 10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7-00003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后,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专户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 9,055.58 万元(包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