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3-031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
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26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18.63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楠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本公司、长春高新等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博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本公司、百克生物等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秀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有吉林高速 2019 年度审计报告、长春燃气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 2021 年
度和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拟收取审计费用 3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元,共 40 万元,与
上一期持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收费原则系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评估,认为其可以满足公司审计业务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事前对拟续聘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地核查,认为大信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综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团队严谨、专业,在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