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3-028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公司于 2020 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284,2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62.57 元,新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144,042,394.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803,993.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60,238,400.37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对
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58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60,238,400.37
减: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383,451,282.31
加:以前年度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6,788,393.60
减:以前年度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7,088.67
减:超募资金设立吉林 OLED 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金额 5,000,000.00
减:以前年度累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14,000,000.00
项目 金额
上年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金额 584,568,422.99
其中:以前年度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等本金 190,000,000.00
上年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394,568,422.99
减: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227,620,763.15
加: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4,601,524.69
减:本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7,139.23
减:本年度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14,000,000.00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257,542,045.30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9,922,903.74
转存七天通知存款等账户余额 212,619,141.56
本期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等本金 35,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广发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申万宏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
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均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别 年末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新城支行 31050111071000000462 募集资金专户 3,420,383.8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4200118829888888873 募集资金专户 1,916,521.70
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31050169360000002894 募集资金专户 4,518,308.0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113601012800235570 募集资金专户 67,690.10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710733011015200016355 协议存款账户 167,788,442.87
春城大街支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 1212160102000002618 协议存款账户 25,830,527.07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31050269360000123456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19,000,000.00
金山石化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4200201419000022068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171.62
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 440383969778 结构性存款账户 17,500,000.00
山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 437783968061 结构性存款账户 17,500,000.00
山支行
合计 257,542,045.3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399.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826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此议案经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额度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的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 7.7 亿元,上述额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