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1-057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绿河晨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绿河睿能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绿河睿能”)、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燕园”)、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甘肃国芳”)持有公司股份 7,269,8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减持前的 11.62%降低至 9.94%。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使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收到绿河晨晟及其一致行动人绿河睿能、宁波燕园、甘肃国芳发来的《关于持有奥来德股份变动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1 宁波绿河睿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 注册地址 宁波高新区聚贤路 587 弄 15 号 2#楼 10-1-9
务人基本信
息 权益变动 2021/10/29-2021/11/23
时间
名称 2 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宁波高新区聚贤路 587 弄 15 号 2#楼 10-1-1
权益变动 2021/11/23
时间
名称 3 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四海大道 3 号商会大厦 407 室-2
权益变动 2021/11/2-2021/11/23
时间
名称 4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 4-6 号
权益变动 -
时间
股东 变动 变动日期 股份种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方式 类 (股)
绿河 集中 2021/10/29-2021/11/23 人民币 330,000 0.45%
睿能 竞价 普通股
权益 绿河 大宗 2021/11/23 人民币 600,000 0.82%
变动 晨晟 交易 普通股
明细 宁波 集中 人民币
燕园 竞价 2021/11/2-2021/11/23 普通股 300,147 0.41%
甘肃 - - - - -
国芳
合计 - - 1,230,147 1.68%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绿河 合计 2,000,000 2.73% 1,670,000 2.28%
睿能 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 2,000,000 2.73% 1,670,000 2.28%
售条件股份
合计 4,000,000 5.47% 3,400,000 4.65%
绿河 持有股份
晨晟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4,000,000 5.47% 3,400,000 4.65%
合计 500,000 0.68% 199,853 0.27%
宁波 持有股份
燕园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500,000 0.68% 199,853 0.27%
合计 2,000,000 2.73% 2,000,000 2.73%
甘肃 持有股份
国芳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2,000,000 2.73% 2,000,000 2.73%
合计持有股份 8,500,000 11.61% 7,269,853 9.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00,000 11.61% 7,269,853 9.93%
注:1.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3,136,700 股的实际比例为 11.62%,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69,853 股,占公司总股本 73,136,700 股的实际比例为 9.94%。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情况发生变化。具体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披露的《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 年 9 月 30日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