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1-031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核准,截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284,2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62.57 元,共
募集资金人民币 1,144,042,394.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3,803,993.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60,238,400.3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5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60,238,400.37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14,000,000.00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26,644,746.37
其中: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置换金额 59,542,197.51
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金额 67,102,548.86
加: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153,336.79
减: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2,025.28
减: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本金等 660,000,000.00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162,744,965.51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6,444,965.51
转存七天通知存款账户余额 156,3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实施。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别 年末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3601012800235570 募集资金专户 315,701.97
公司长春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春南部 4200118829888888873 募集资金专户 1,089,041.88
都市经济开发区支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春南部 4200201419000022068 募集资金专户 2,360.00
都市经济开发区支
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 31050111071000000462 募集资金专户
金山新城支行 2,912,287.79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 31050169360000002894 募集资金专户
金山石化支行 2,125,573.8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360103200241805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68,800,000.00
公司长春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 31050169360009123456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81,000,000.00
金山新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 31050269360000036640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6,500,000.00
金山石化支行
合计 162,744,965.51
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情况”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399.6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826 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银行 委托理财类型 金额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年化收益率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建设银行上海金 结构性存款 11,000,000.00 2020/10/21 2021/1/28 1.82%-3.2%
山石化支行
建设银行上海金 结构性存款 43,000,000.00 2020/10/21 2021/4/28 1.82%-3.2%
山石化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 结构性存款 150,000,000.00 2020/10/21 2021/1/28 1.54%-3.20%
金山石化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 结构性存款 130,000,000.00 2020/10/21 2021/4/28 1.8%-3.20%
金山石化支行
工商银行长春南
部都市经济开发 结构性存款 120,000,000.00 2020/10/23 2021/4/23 1.30%-3.20%
区支行
工商银行长春南
部都市经济开发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2020/11/20 2021/8/20 1.30%-3.20%
区支行
中信银行长春高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2020/10/17 2021/1/15 1.48%-3.4%
新支行
工商银行长春南
部都市经济开发 超短期理财 6,000,000.00 2020/10/21 未定 2.30%
区支行
合计 660,000,00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已到期委托理财产品公司均已收回本金及收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来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