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1-001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此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
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会
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4.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3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1 亿元。上
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165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2.13 亿元,主要
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174.78 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2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2018-2020 年度,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树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曾为长春高新、吉林高速、长春经开、顺发恒业、金叶珠宝(金洲慈航)、领先科技、长百集团等主审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征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曾为金洲慈航、吉林高速、江西风尚、吉林神华等主审会计师。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发明
安排合伙人冯发明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
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资质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立信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作为公司在科创板上市的审计机构
审计了公司 2017 至 2019 年的财务报表并出具审计报告,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和 6 月 30 日出具了审阅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此无异议。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立信及其工作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敬意!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对大信的基本情况、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执业证书以及相关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
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