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0-010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来德”)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399.61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284,2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5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4,042,3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3,803,993.63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0,238,400.37 元。截至 20
20 年 8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58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的《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金额
年产 10,000 公斤 AMOLED 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
1 60,059.90 45,900.00
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
2 新型高效 OLED 光电材料研发项目 14,715.00 14,715.00
3 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 7,115.00 7,115.00
合 计 81,889.90 67,730.00
注 1:“年产 10000 公斤 AMOLED 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 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将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对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奥来德(上海)增资的方式由子公司实施。
注 2:“新型高效 OLED 光电材料研发项目”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发行人实施。
注 3:“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对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海升翕增资的方式由子公司实施。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投资,其实际投入时间将按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做相应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筹解决。若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有剩余,则剩余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款项计人民币 59,542,197.51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76,343,246.33 元,需置换自筹资金 59,542,197.51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30 日以自筹资金 本次拟置换金额
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 10,000 公斤 AMOLED
1 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 AMO 459,000,000.00 35,406,761.38 35,406,761.38
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
2 新型高效 OLED 光电材料
147,150,000.00 17,898,018.29 17,898,018.29
研发项目
3 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
71,150,000.00 6,237,417.84 6,237,417.84
项目
截至 2020 年 9 月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30 日以自筹资金 本次拟置换金额
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合计 677,300,000.00 59,542,197.51 59,542,197.51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3,803,993.63 元(不含
税),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4,
453,902.52 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已预先支付金额
费用明细 金额(不含税) 本次置换金额
(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68,642,543.90 943,396.23 943,396.23
审计及验资费用 7,547,169.81 1,886,792.45 1,886,792.45
律师费用 2,075,471.70 1,320,754.68 1,320,754.68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235,849.06 - -
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02,959.16 302,959.16 302,959.16
合计 83,803,993.63 4,453,902.52 4,453,902.5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826 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399.61 万元
0 年 10 月 20 日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826 号),认为:奥来德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奥来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奥来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奥来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