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77 公司简称:迪威尔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的行业、
地缘政治、市场、质量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迪威尔 688377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跃玲 魏晓文
电话 025-68553220 025-68553220
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 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
电子信箱 zqb@nj-develop.com zqb@nj-develop.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2,489,388,408.48 2,301,361,531.84 8.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75,583,441.89 1,622,270,994.03 3.29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600,341,211.91 414,631,958.69 4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057,115.94 56,841,978.56 4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9,287,626.01 47,551,443.90 66.7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413,700.10 -33,277,706.33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7 3.81 增加1.0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29 44.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 0.29 44.8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58 4.60 减少1.02个百分点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80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
例(%) 数量 数量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南京迪威尔实业有限 境内非国有 25.81 50,250,000 50,250,000 50,250,000 无
公司 法人
李跃玲 境内自然人 8.19 15,950,000 15,950,000 15,950,000 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交银施罗德 其他 4.54 8,837,842 0 0 无
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张洪 境内自然人 3.36 6,550,000 6,550,000 6,550,000 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诺安先锋混 其他 3.35 6,516,097 0 0 无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陆卫东 境内自然人 3.08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无
南京南迪威尔企业管 境内非国有 3.08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无
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浙商丰利增 其他 2.57 5,000,000 0 0 无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方红睿丰灵活 其他 2.57 4,997,856 0 0 无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浙商智选价值混 其他 2.05 4,000,000 0 0 无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张利先生和李跃玲女士。法人股东实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和南迪咨询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自然人股东李跃玲是
张利的配偶。自然人股东张洪为张利的兄弟。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