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2-059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1 年 11 月 26 日,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9)。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0)。
(二)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744,27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回购最高价格 21.52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5.48 元/股,回
购均价 17.2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3000.10 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744,278 股。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1,744,278 股,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