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1-009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六合区迪西路 8 号 公司三楼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24,026,88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24,026,8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3.712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3.712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利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李跃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4,023,882 99.9975 3,000 0.002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4,026,88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4,023,882 99.9975 3,000 0.0025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4,023,882 99.9975 3,000 0.0025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4,023,882 99.9975 3,000 0.0025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4,023,882 99.9975 3,000 0.0025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4,023,882 99.9975 3,000 0.0025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4,023,882 99.9975 3,000 0.002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公司 2020 6,026,88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6,023,882 99.9502 3,000 0.0498 0 0.0000
6 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2021 年度薪
酬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21 6,023,882 99.9502 3,000 0.0498 0 0.0000
7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 议案 2、6、7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戴文东律师、郑华菊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