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安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融资及担保的背景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科技”或“公司”)拟指定全资子公司 MayAirHK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美埃香港控股”)收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 CM Hi-Tech Cleanroom Limited(捷芯隆高科洁净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票代码:2115.HK),作为本次交易的一部分美埃香港控股拟作为要约人(以下简称“要约人”)采取《开曼群岛公司法(2023 年版)》第 86 条项下的协议安排方式,向除存续股东以外的所有目标公司股东(以下简称“计划股东”)发出私有化提议,在前置条件和先决条件满足或被豁免的情况下,要约人将按每股港币 0.25 元的价格(以下简称“注销价”)以总额约 239,368,362.50 港币现金收购计划股东所持有的957,473,450 股目标公司股份(约占目标公司全部股份的 68.39%,以下简称“计划股份”),并由目标公司注销该等计划股份(以下简称“私有化安排”)。同时美
埃香港控股将向 4 名目标公司特定股东(Ng Yew Sum 先生、Law Eng Hock 先
生、Chin SzeKee 先生及 Luah Kok Lam 先生,以下统称“存续股东”)发行股份
以换取其持有的剩余 442,526,550 股目标公司股份(约占目标公司全部股份的31.61%)(以下简称“换股安排”,与私有化安排合称“本次交易”)。在本次交易实施后,目标公司的股票将从香港联交所退市。
关于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 CMHi-TechCleanroomLimited(捷芯隆高科洁净系统有限公司)进行收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为顺利推进本次私有化安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用于在私有化安排项下向计划股东支付 40%的注销价款(不超过 10,000 万港元),同时公司和/或美埃香港控股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用于同时支付剩余的注销价款。
二、本次融资及担保方案概述
公司拟与中国境内金融机构签署金额合计不超过 15,000 万港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融资安排协议(以下简称“中国大陆融资安排”),美埃香港控股拟与香港金融机构签署金额合计不超过 25,000 万港元的融资安排协议(以下简称“中国香港融资安排”)。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视情况由公司以所持美埃香港控股的全部股权(于本次交易实施前为 100%,于本次交易实施后为 68.39%)质押等方式,向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安排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就中国大陆融资安排而言,根据与本次并购贷款业务授信银行沟通情况,本次并购贷款预批复的贷款期限为 7 年,预计还本计划中前 3 年每年还本比例较低,后 4 年每年还本比例约在 20%-25%左右,本次并购贷款预计年利率不超过2.80%。
就中国香港融资安排而言,涉及公司为子公司美埃香港控股(现持股比例100%)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将视美埃香港控股在中国香港融资安排项下提取的贷款金额而定,而美埃香港控股在中国香港融资安排项下提取的贷款金额取决于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对美埃香港控股支付的投资款项(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及中国大陆融资安排项下取得的融资)的金额。如公司的投资款项可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至美埃香港控股,则美埃香港控股无须基于前述中国香港融资安排向香港金融机构提取任何贷款,公司将不会就该融资安排实际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如公司的投资款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足额支付至美埃香港控股,则美埃香港控股需根据前述中国香港融资安排在香港提取部分或全部贷款以保证能全额支付本次私有化安排项下的注销价款,在此情况下公司将为美埃香港控股基
于中国香港融资安排取得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但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25,000 万港元或等值人民币。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非独立董事、美埃香港控股的董事决定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并分别办理中国大陆融资安排、中国香港融资安排等有关事项,在上述提及的金额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美埃香港控股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大陆/中国香港融资安排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MayAir HK Holdings Limited
2、注册地:香港
3、公司编号:76976316
4、成立日期:2024年8月23日
5、股权结构及与公司的关系:上市公司现持有美埃香港控股100%的股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涉及公司为美埃香港控股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公司将与中国香港融资安排项下的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约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事项。
五、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中国大陆/中国香港融资安排,是本项目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之一。在美埃香港控股需要根据中国香港融资安排在香港提取贷款的情况下,由公司为美埃香港控股提供担保,可使美埃香港控股在本次私有化安排中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以全额支付注销价款。
并购贷款允许企业利用外部资金进行并购,减少对企业自有资金的占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较于其他融资方式,并购贷款通常具有成本优势。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是行业内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融资时金融机构普遍要求的担保措施,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六、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公司 2024 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含在相应期间内新设或新收购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截至目前实际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不存在逾期情形。本次公司为美埃香港控股提供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 25,000 万港元或等值人民币,在公司 2024 年度授权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内。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