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美埃科技”或“公司”)就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1年9月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0月18日《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33,6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784,0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654,88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14,129,12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14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25037_B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置换及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304,217,844.78元,已置换及划转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944,203.02元,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而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人民币350,000,000.00元,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但尚未划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人民币8,404.19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8,265,150.6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0,437,660.19元。此外,除承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8,000,000元募集资金外,2024年1-6月公司将存放于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产生的孳息、理财收益1,789,658.4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2 年 11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金额
美埃科技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0141200000001903 6,058,742.99
美埃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 025900068010608 236,304,521.09
园支行
美埃科技 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72010122002616904 104.53
美埃科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 4301021129100438485 6,816,053.74
经济开发区支行
美埃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 487178478867 21,258,237.84
开发区支行
合计 270,437,660.19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9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各类投资产品如下:
公司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预期年化 起息日 到期日 是否
(万元) 收益率 到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金保障型 10,000.00 0.10%-3.35% 2024/5/17 2025/5/17 否
浮动收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金保障型 10,000.00 0.10%-3.2% 2024/6/7 2025/6/7 否
浮动收益
南京银行 本金保障型 15,000.00 1.55%-2.52% 2024/6/7 2024/7/8 否
浮动收益
2024年半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
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5,725,438.24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而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但尚未划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人民币
8,404.19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53,462,956.35 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
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 12 个月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37,000,000.00 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
事会决议通过日起 12 个月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335.9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生产扩能项目”新增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以东、神舟路以南地块作为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空气净化环保装备零部件研发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亦新增前述地块,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