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条目 条款内容 条目 条款内容
为维护美埃(中国)环境科技 为维护美埃(中国)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第一条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第一条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1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券 法 》 ( 以 下 简 称 “ 《 证 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19 修订)、《上海证 引》(2022 修订)、《上海证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条目 条款内容 条目 条款内容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 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
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 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他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 定(以下简称“法律、行政法
行政法规”),制订本章程。 规”),制订本章程。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和投资计划;
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告;
告; (四)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报
(四)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报 告;
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四十一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 四 十 一(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2 条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条 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 决议;
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出决议;
作出决议; (十) 修改本章程;
(十) 修改本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请、解聘会
(十一)对公司聘请、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事项,及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
项,及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 定担保事项;
定担保事项; (十三)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事项;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条目 条款内容 条目 条款内容
金用途事项; (十四)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 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 审议本章程第二十四
(十五) 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
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的资 定的情形下收购公司股份的回
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 12 个月 购方案;
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十六) 审 议 法 律 、 行 政 法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 章程或公司各项内部制度规定应
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值 1%以上的关联交易;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十七)审议因董事会审议关 个人代为行使。
联交易事项时,出席董事会的
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事 公司股东大会可按照谨慎授权
项; 原则,将部分由股东大会行使
(十八)审议公司发生的下列 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授权
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且应以书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面的形式作出,但不得将法定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
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事会行使。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十九)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
公司市值 5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净额占公
司市值的 50%以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
过 5,000万元;
(二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万元;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条目 条款内容 条目 条款内容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二十一) 审议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章程或公司各项内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