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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博电子: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国博电子: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7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39.1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70.88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83,590.8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295.0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74,295.8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6,797.2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全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7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万元)    金金额(万元)

 1  射频芯片和组件产业    国博电子      147,498.52    147,498.52
            化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国博电子      120,000.00    120,000.00

                合计                    267,498.52    267,498.52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3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承诺和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公司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3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2,039.18万元,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039.1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额度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039.1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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