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2
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科药业”、“本公
司”、 “公司”、 “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5,521.0084万股的1.5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2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一、 股权激励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及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65,521.0084万股的1.5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2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2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1%,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及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26人,占公司员工总数183 人的68.85%。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所有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盟科药业独立董事、监事。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
以上激励对象包含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ZHENGYUYUAN(袁征宇)先生。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ZHENGYUYUAN(袁征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的管理核心和技术核心,在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业务拓展、技术研发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有助于促进公司核心人员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从而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
以上激励对象包含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盟科美国
总裁李峙乐,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首席技术官王星海,董事、副总经理、
首席临床官袁红,副总经理、商业化营销负责人赵东明。公司将上述高管纳入
本激励计划有助于促进公司核心人员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从而有助于公司长远
发展。
以上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所处的生物制药行业,人才竞争比较激烈,激励对象中的外籍员工均为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的外籍员工在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是境外公司常用的激励手段,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激励对象在授予前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或在预留部分进行分配或调减。但调整至预留部分后,该部分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1、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本次获授 占授予限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的限制性 制性股票 划公告日公
股票数量 总数的比 司股本总额
(股) 例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Zhengyu 加拿大 董事长、总经理 600,000 6.00% 0.09%
Yuan
2 李峙乐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600,000 6.00% 0.09%
、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秘书、盟
科美国总裁
3 袁红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600,000 6.00% 0.09%
、首席临床官
副总经理(高级
4 王星海 中国 副总裁)、首席 600,000 6.00% 0.09%
技术官
5 赵东明 中国 副总经理、商业 600,000 6.00% 0.09%
化营销负责人
6 Wen Wang 美国 公司生物部门负 130,000 1.30% 0.02%
责人
7 Jinqian Liu 美国 公司化学部门负 30,000 0.30% 0.0046%
责人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19人) 4,840,000 48.40% 0.74%
三、预留部分 2,000,000 20.00% 0.31%
合计 10,000,000 100.00% 1.53%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相关说明: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2)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