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 2023年 12月 25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人为独立董
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 12 月 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宗坚先生、赵静艳女士、冯国满先生、孙西林先生、单伟先生、兰竹瑶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竹民先生、童越先生、周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童越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
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名宗坚先生、赵静艳女士、冯国满先生、孙西林先生、单伟先生、兰竹瑶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名竹民先生、童越先生、周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韦庆宇先生、李万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上述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认真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2月 6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宗坚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期间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机械制造专业,硕士
研究生学历。2004 年 11月至今,先后任亿欣机电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执行董事;2005 年 1 月至今,先后任荣坚五金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执
行董事;2005 年 9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 EC Industries Limited 董事;2019 年 2
月至 2021年 9月,任 FavoredCapital首席执行官;2019年 3月至 2021年 9月,
任Favored Tech(特拉华)首席执行官,2019年3月至2021年10月,任FavoredTech(特拉华)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FavoredTech(香港)董事;2016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先后任菲沃泰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菲沃泰惠州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菲
沃泰香港董事;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无锡市荣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2020年 6月至今,任菲沃泰美国董事、首席执行官;2020年 12月至今,任菲沃泰董事长、总经理;2021 年 1 月至今,任菲沃泰深圳执行董事、总经理及菲沃泰无锡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任菲沃泰越南经理;2022年 9 月至今,任菲沃泰纳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3年 1 月至今,任泰富盈(厦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
人;2023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熠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 年 6
月至今,任菲沃泰纳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宗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 Favored Tech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Favored Tech(香港)”)、中金公司-农业银行-中金菲沃泰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62.50%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为 Favored Tech(香港),实际控制人为宗坚、赵静艳,宗坚与公司董事赵静艳系夫妻关系,宗坚与公司董事单伟系舅甥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宗坚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赵静艳女士:197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财务
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18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菲沃泰有限副总经理;
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菲沃泰有限董事;2021年 4月至 2023 年 7 月,
任上海中智普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顾问;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
任 Favored Tech(特拉华)首席执行官;2006 年 2 月至今,先后任荣坚五金董
事、监事;2006年 3月至今,先后任亿欣机电董事、监事;2020年 12月至今,任菲沃泰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菲沃泰上海行政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静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 Favored Tech(香港)间接持有公司 0.01%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为 Favored Tech(香港),实际控制人为宗坚、赵静艳,宗坚与赵静艳系夫妻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赵静艳女士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冯国满先生: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
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菲沃泰有限监事;2016
年 8月至 2020年 12月,任菲沃泰有限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
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分公司负责人;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菲
沃泰惠州监事;2020年 8月至今,任无锡纳泰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 12月至今,任菲沃泰董事、副总经理;2022 年 9 月至今,任菲沃泰纳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熠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国满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金公司-农
业银行-中金菲沃泰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厦门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纳泰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1.12%的股份,其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孙西林先生:197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设
计及制造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 11 月至 2020 年 10月,任罗杰斯材料
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菲沃泰有限副
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菲沃泰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西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厦门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00%的股份,其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