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1-026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修订《公司章程》履行的审批程序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
1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 ……
(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 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以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 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
2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本公司发行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司的股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 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3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事会会议决议。
…… ……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交易方式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
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买入后 6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者其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4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 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月时间限制。 有 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
…… 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券。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四)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十四)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
交易事项; 交易事项;
…… ……
5 (十七)审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十八)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
件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
其他事项。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授权在
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九)审议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6 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
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
的,可以豁免适用第四十条第(一)项
至第(三)项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
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7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
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 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
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本条第一款的 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本条第一款的
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股东大会 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
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
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之内举行。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
8 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
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
度结束后的 6 个月之内举行。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 权。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规定 ……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 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
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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