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0-015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 25 号静芯园 O 座一层多
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普通股股东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8,593,6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8,593,6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3.117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3.117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李小龙因个人原因请假未出席会议,参
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陶维浩先生出席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严洁联女士、副总经理淦勇先生和副总经理李平先生列席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588,136 99.9885 0 0.0000 5,561 0.0115
2、 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588,136 99.9885 0 0.0000 5,561 0.0115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588,136 99.9885 5,561 0.0115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588,136 99.9885 5,561 0.0115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588,136 99.9885 0 0.0000 5,561 0.0115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588,136 99.9885 5,561 0.0115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588,136 99.9885 5,561 0.011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4 关于 2019 20,393,136 99.9727 5,561 0.0273 0 0.000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
的议案
6 关于 2020 20,393,136 99.9727 5,561 0.0273 0 0.0000
年度董事、
监事薪酬
方案的议
案
7 关于续聘 20,393,136 99.9727 5,561 0.0273 0 0.0000
2020 年度
财务及内
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若晨 孙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