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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68: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8

688368: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5.537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6,203.008 万股的 1.8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2.437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4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1%;预留 23.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7%,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99%。

    一、股权激励目的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期激励机制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以 36.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5.9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已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1 年 5 月 12 日,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 43.008 万股股票上市流通。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以 35.5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27.20 万股限制性股票。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归属。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以 35.5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7 名
激励对象授予 28.75 万股限制性股票。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归属。
  2、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以 8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归属。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以 79.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2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1.38 万股限制性股票。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归属。
  3、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以 87.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62.18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归属。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 86.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 名
激励对象授予 8.18 万股限制性股票。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归属。

  4、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以 168.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3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归属。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 168.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2 万股限制性股票。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归属。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5.537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6,203.008万股的1.8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2.437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4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1%;预留 23.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7%,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99%。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0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及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58 人,约占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人数 427 人的 37.00%,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晶丰明源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人才竞争比较激烈,对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较高。因此通过持续推出股权激励吸引行业内的国际高端、专业人才加盟,对公司的发展非常重要;激励对象中的外籍员工在公司的技术研发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票占授予总量  股票占当前
                                          (万股)      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邰磊        中国  财务负责人      3.4600        2.99%        0.06%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

 的其他人员(共 157 人)                    88.9776        77.01%        1.43%

                预留                    23.1000        19.99%        0.37%

                合计                    115.5376      100.00%      1.86%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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